2008年3月1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婚姻家庭类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6%
璩静 李亚杰

  记者从全国妇联获悉,2007年,全国80多万个调解组织和近500万名人民调解员共调解了婚姻家庭类纠纷180万件,约占调解纠纷总数的40%,调解成功率达到96%。
  据介绍,目前,全国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五级维权网和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、社区维权投诉点、公益热线的作用,与有关部门联合建立“维权合议庭”、“反家暴合议庭”3200多个,近8000名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,4600余名妇联干部担任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,为妇女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,对于突发事件,建立紧急干预和转介制度。
  我国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调解、仲裁、诉讼等多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。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、网络健全,人民调解员植根基层、贴近群众。数据显示,5年来,人民调解员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500万件,调解成功率达到95%。